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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
1、涉外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身份信息;劳动者的基本身份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地点、内容;工资和社保待遇;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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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如下: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1)使用者姓名、地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姓名、地址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5)工作时间和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9)法律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了定金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交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②劳动者的姓名、地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③劳动合同期限;④工作内容和地点;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⑥劳动报酬;⑦社会保险;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保护;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除前款规定的必要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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