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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属于消费品的烟酒糖茶等货物,凡是购进后不用于销售的,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都不得进行认证抵扣。...
一般纳税人并且执行一般计税法的可以抵扣;一般纳税人执行简易计税法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可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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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购买财务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后可以在销项税额中可以抵扣。一般账务处理为:借:管理费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第二十六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因此,如果购进的商品不属于文件所列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范围,将可以抵扣。
通常实务中,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混淆一般纳税人,特殊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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