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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由总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能够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跟子公司的区别: 1、设立方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法人,...
请阁下确认如下问题: 1、阁下所说的“香港公司”是指在香港注册而在内地无注册的公司吗? 2、阁下与该公司发生的是什么交易?是否签订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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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内地设立分公司的流程如下: 1、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 3、准予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 4、持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公司名称及章程,其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遵守总公司的章程;分公司在人事、经营上没有自主权,其主要业务活动及主要管理人员由总公司决定并委任,并根据总公司的委托或授权进行业务活动。
1、《公司法》公司分立的法律规定包括公司分立必须进行资产评估,还应当把财产做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以及财产清单。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公司分立包括新设分立以及派生分立两种方式。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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