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自然人在签订借款合同中,可以约定发生纠纷时如何解决,可以选择以诉讼或者是仲裁的方式。同时如果双方在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十、以名人(登记人)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的,法院应当向其解释,告知其可以提起合同诉讼,要求名人为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在房屋腾退纠纷中,被告以双方借名买房关系作为抗辩的,法院应当解释其可以提出反诉,要求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当事人坚持不反诉的,应当审理并判决其抗辩是否成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第十六条名人违反相关政策法规,以名义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保障性住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名人主张确认房屋归其所有或者按照双方约定要求登记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一般不予支持。
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由ask.com小编整理的”租房纠纷怎么处理,该怎么打租房官司“全部内容,由上面内容可指租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请居委会调解或提起仲裁。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ask.com律师,他们会为您详细解答,谢谢阅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67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1,080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