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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驾驶证扣分查询可以通过上网查询,详情可以上全国驾驶证违章查询网。 2、上当地的公安交警网,进入“信息查询”网页,选择“驾驶员信息查询”有...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一)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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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中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指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人由于本人没有申请、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考试不合格等原因,没有取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的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驾驶证扣分周期的新规定是《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其内容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C实习期扣12分后,驾照将被注销。但实习期只有一年,C1、驾照没有延长实习期。如果在实习期间没有扣除12分,驾照分数将在下一个评分周期中恢复12分。根据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使用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第七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在实习期间记录12分的,应当取消准驾驶模式的驾驶资格。被取消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驶模式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取消其最高准驾驶模式的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公交车、拖拉机、城市公交车、中型公交车、大型卡车驾驶证的驾驶员在一年实习期间记录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应当延长一年。在延长实习期内再次记录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取消实习准驾驶模式的驾驶资格。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在一个评分周期内未达到12分的,处以罚款予以清除;未达到12分的,转入下一个评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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