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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答辩应注意: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立即准备答辩事宜;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注意不要错过开庭时间;在诉讼期间不要放弃与对方...
1.要认识到离婚案件审理中调解方法的重要性。 2.任何调解方法都不是静止不变的东西,要根据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 3.要把握好调解的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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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调解。调解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但是并不是意味着当事人非接受调解不可。对离婚当事人进行调解,也必须坚持自愿和合法的原则。 一方面,必须双方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而不能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另一方面,所达成的协议内容必须是经说服教育并由当事人民主协商的结果,因此当事人可以拒绝调解。 离婚调解时需注意的问题: 1、要认识到离婚案件审理中调解方法的重要性。 2、要根据离婚案件的实际情况灵活运用调解方法。 3、在调解过程中要做到离婚无伤,包括不因离婚伤害子女、不因离婚伤害对方、不因离婚伤害社会。
书写离婚起诉书的注意事项: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要避免流水帐式的书写方式;原告与被告的身份信息要准确,包括住址,电话;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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