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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车祸损坏公共设施赔偿标准具体有什么规定问题,开车撞到公共设施必须报警备案,如果故意逃跑,情节轻微的可能触犯治安处罚法,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
没有这样的条例。各高速公路路政部门都有省物价局下发的赔偿标准,只要按照该标准计算赔偿,就可视为合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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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同的省份有不一样的标准,具体的可以看物价局,财政厅以及交通运输厅的发文。 2、一般来说,如果仅仅涉及赔偿,赔偿损失一般是以直接损失为限的。 3、但如果涉及赔偿以外的责任,那么就要知道具体损害发生的事由来适用相应的行政处罚条款等。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该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只有“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的义务。
属于故意毁坏财物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处罚。损坏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法律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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