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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年检过期了是可以进行挽回。 1、进入填写年度报告界面后,按照提示下载年度报告书,离线填写年度报告的内容,年度报告中的【登记事项】【备...
如果在营业执照年检过期后进行申请,仍然有机会挽回。首先,您需要进入相应的界面并下载年度报告书。然后,按照提示填写年度报告的内容。在这个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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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三条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 (一)未经核准登记擅自开业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终止经营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擅三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不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扣缴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超出经营期限从事经营活动的,视为无照经营,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处理。 (九)不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拒不办理的,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并可追究企业主管部门的责任。 登记主管机关对有上述违法行为的企业作出处罚决定后,企业逾期不提出申诉又不缴纳罚没款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通知银行予以划拨。
1、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入后选择您所属地区,企业所属哪个城市就进入哪个城市,或者直接进入省份。进入企业公示信息填报。 2、登陆年报系统,在新的界面点击“年度报告填写”,即可进行年报的填录。 3、选择您需要填报的年度后点击确定,点击年度报告在线填录进入年报录入,根据提示进行填写。 4、填写完相应的信息,点击保存并下一步后,进入预览并公示页面,这样营业执照年审就完成了。
2014年02月20日工商总局通知: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 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自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业年检改为“年报”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机关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机关会将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另外,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的通知》规定,2014年1月1日起暂停个体工商户验照工作,今后怎么办,要等工商总局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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