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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明书费用。其中,申请更换的居民身份证,申请更换的居...
1、身份证遗失的:可以凭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在居住地的派出所户籍科,就近办理挂失手续; 2、在当事人符合身份证异地补领条件(如:容貌无较大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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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身份证丢失时,可以在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但只有在已经开通了异地办证的省市自治区,才能在本省公安厅驻异地办事处进行正式身份证的补办。 2. 在异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提供所有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介绍信、工作证等,最好还能记得自己身份证的号码。如果有身份证的扫描件、手机照片或者驾驶证(号码与身份证一致),就能更快地查到个人的户籍信息。派出所工作人员还能在公安信息网上快速查到个人的户籍信息。一个小巧的方法是,只需记住身份证号码的最后四位即可。因为前六位是地址码,有地址就能查询到,中间8位是出生年月日,谁也不会忘记。只有后四位才是关键,必须记住。 3. 补办临时身份证当场就可以取到,有效期为三个月,收费为十元。与正式身份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 自己所在省市自治区是否开办了异地办证,可以到本省市自治区公安信息网上查询。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身份证遗失可以异地补领,但是以下人员的身份证异地不予受理: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2,对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3,对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申请; 4,如果当事人的情形符合上述“1”--“3”的任一描述,或者居住地不是本人户籍地的异地受理身份证的“一对一”试点省、市之一的,就只能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回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换领。一,异地换领、补领身份证的资料及手续: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4,异地受理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1)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2)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二,《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1,2015年7月1日,部署天津与河南、江苏与安徽、浙江与江西、重庆与四川、湖北与湖南10省、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一对一试点;建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系统,加载居民身份证挂失信息,逐步向社会各部门提供核查服务;组织实施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工作。 2,2016年7月1日,在10省、市试点基础上,部署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试点工作。 3,2017年7月1日,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自2017年7月起,公安部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异地受理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工作。对于申请换领的居民,需要提交居民身份证,而对于申请补领的居民,则需要提交居民户口本或居住证,并且公安机关将会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以核实相关信息。如果材料齐全,公安机关将会当场受理申请。但如果材料不齐全,公安机关将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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