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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伤残补助金是根据伤残等级来定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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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工伤的职工来讲,发生了工伤本身就是不公平,尤其是因此导致终生严重残疾的工伤。因为工作受的伤,有几个单位主动赔偿的?尤其是现在的公司!! 与公司一次性赔偿,除了已经用过的治疗费、支具费、交通费营养等等外,也就再给三大块的赔偿了,就是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补助金国家已经规定赔偿标准了,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要根据地区来算了,也就是没有具体的标准,不过,据我所知,不是很多,都是以每月工资为基数,最多不会超过50个月工资。
若有缴纳工伤保险的,若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待遇,则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支付。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假肢限定为国产、普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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