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可以。因为出资没有实际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出资的股东也具有股东资格。股东转让其股权是股东权内容之一,凡具有股东资格的股东都可行使该项权利。 但股东出资不到位、或者到位后抽逃的,股权是存在瑕疵的。瑕疵股东转让股权,并不意味着从此与公司债务隔断联系。因为,股东出资不足对公司负有补足出资的债务,这个债务始于公司成立,终于公司破产、消亡,不能随意予以免除。因此,原股东在公司股权转让之前、之后的债务应当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性的赔偿责任。
公司变更股东流程: 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股权的,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 2、转让人与受让人就股权转让的相关权利义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应召开新股东参加的股东大会; 4、将相关材料带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主要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一、股东变更要到税务局办理的手续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经税务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审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件 二、股东变更向税务局提供的材料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其他有关资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353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