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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如果不合理,当事人可以与中介协商谈妥中介费,并明确写入居间合同中。 2、中介费的交付时间 为了保险起见,可以...
1、“全权委托”、“独家代理”慎重选择 委托中介卖房一般有“全权委托”、“独家代理”两种方式。“全权委托”就是指房主委托中介代理自己行使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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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介机构的收费标准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当事人可以与中介协商谈妥中介费,并明确写入居间合同中。2、中介费的交付时间为了保险起见,可以选择等中介帮你把、土地证等各项权证拿到手再交付中介费。3、中介费的收费项目是否合理防止中介机构乱加收费项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经纪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一项服务可以分解为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和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
在居间合同的条款上,订立时应当注意以下五点: 第一,详细写明委托人委托中介公司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具体可细分为活动的种类、范围和达到的要求,活动如期完成后需要支付的中介服务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支付的时间等。 第二,详细写明中介公司应当如实向委托人告知义务的履行情况,具体包括自己能够履行的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第三,写明居间的期限,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第四,详细写明居间报酬的支付、支付期限以及居间费用的承担等,越详细越好。 第五,约定委托人和居间人的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这些内容都是购房者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尤其要注意的内容,除此之外,双方还可以对合同的解除、履行或者其他情况作出详细约定。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八条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1、审核中介资质选择有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公司是可靠的,没有营业执照不允许房地产中介公司的业务,没有任何保障,收到钱的人可能逃走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公司应在其经营场所引人注目的场所公布以下内容: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书、服务项目、业务流程、收费项目、交易资金监督方式、信用文件查询方式、投诉电话和价格通报电话、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制定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2、签订书面合同中介公司不是你的代理,中介公司是为买卖双方服务的,所以不要轻信中介公司服务人员的口头承诺。3、签订双方协议最好与中介公司直接签订双方协议,不要签订买方。卖方和中介公司的三方协议,在三方协议中,中介经常把责任推给买卖双方,自己只收中介费不负责任。4、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买卖双方花在签订合同的时间都很仓促,不仔细看条款,中介只告诉你在哪签名,买卖双方根本不知道合同中有关中介的义务和责任是如何约定的。建议应在特别约定中对有关事项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留存,特别是针对中介的虚假承诺,否则一旦发生争议,买方或卖方将难以举证而承担不利风险。5、要求中介公司进行住宅来源的真实性检查,在中介合同中,住宅来源的真实性错误导致买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额是多少,例如房地产交易中信息公开的透明度问题很重要,住宅的位置.住宅的性质(是否有两个住宅、经济适用住宅、中央生产住宅等)的面积.周边的套餐、住宅年龄、朝向等问题,是否有共有权人.是否被抵押.是否是学位室。6、要求中介公司核实房屋权利人身份要求中介公司安排与房屋权利人见面,当面核对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与身份证.户口本是否一致,如果房屋产权人不出面,购房者应要求其出具委托授权书,并约定中介有复印和保留这些文件的义务,否则中介公司应该承担违约责任。7、将中介公司提供的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例如中介公司提供住宅布局图、房地产证明书的复印件和其他证明书作为中介合同附件。8、保留中介公司经营者的信息,可以向中介公司索取经营者的胸卡复印件、工作卡复印件或经营者名片。经纪人可能不是买卖合同中明确记载的经纪人,争论发生后,中介公司可能不承认经纪人是公司的员工。9、明确中介公司的服务事项,如提供房地产信息。在当地看房间。住宅来源的真实性检查。代理合同。协助网络签名。协助面对面签名。协助处理住宅所有权的过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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