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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治疗费用巨大劳动者垫付存在困难的,依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规定: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
该费用应由公司垫付,职工本人垫付的,确认工伤以后,由用人单位进行赔偿时一并给付.工伤认定后,由单位申请由工伤保险进行支付,而不是普通的医保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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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那么员工的工伤费用应该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员工不承担医疗费用。员工医疗费是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待遇审核报销,所以由任何一方垫付都是可以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应当对工伤保险规定的误工费负责。这里的误工费是指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法律规定原工资福利待遇在停工期间保持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但需要注意的是,停工期一般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发生后三十日内,用人单位需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相关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工伤基金未支付的费用(如挂号费等),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认定后,社保经办机构会询问医药费是谁垫付的,如果是用人单位垫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将把该费用直接打入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即缴纳社保费的银行账户,一般是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账户),如果是工伤职工垫付的,社保经办机构则要求工伤职工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工伤保险基金将该费用打入该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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