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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农民土地使用证的情况如下: 1、土地需要用于公共利益; 二、一户多宅; 三、非法建房;等等。...
一、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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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缴纳租金,如果遭遇征地可以要求支付青苗补偿和附着物补偿,但土地补偿一般贵村集体
怎么会被别人认领呢没有你的签名谁能认领你的东西呢,直接早到相关的部门要求他们出示认领的人是谁,找到认领人协商处理,如果处理不来就直接跟他们核实不是你认领的,进行从新认领就可以了,如果不让从新认领的话你就直接报警,报警解决不了你就找媒体曝光,还是解决不了你就直接写诉状书控告颁发补贴部门..。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农民的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况如下: 1、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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