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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关于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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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入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产,遗忘物和埋藏物非法占有为自己,金额大,拒绝返还的行为。知道侵入罪的概念后,发现他人有侵入公司和个人财产的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对方的侵入罪,但要追究行为者的刑事责任,首先必须收集对方侵入的犯罪证据。首先需要收集的证据是行为人存放财物或捡到遗忘物或发现埋藏物的证据。在这个事实可以证明的情况下,也需要证明有人向行为人主张权利,即让行为人归还所占的财产。最后,必须证明行为者拒绝归还。同时,侵入罪是金额犯罪,侵入财产需要评价,看是否足以达到侵入罪的立案标准。当这些证据充足时,可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事实。追究当事人侵犯罪的刑事责任。
立案错误的执行应当终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依据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公民死亡,无遗产可执行,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法偿还贷款,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执行立案错误属于第六种应执行终结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答案是五到八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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