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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的规定,实际是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与买受人...
合同中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的规定,实际是要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与买受人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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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可以通过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履行期限仍不能确定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分以下三种情形分别予以确定: (1)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向债务人明确履行义务的宽限期,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2)债务人在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3)债务人在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时既不同意履行义务也不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义务的,适用前述第(1)项的规定。
一、预付款是一种支付手段,其目的是解决合同一方周转资金短缺。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的成立。 此外,法律对预付款的使用有严格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在合同往来中设置预付款项,而对定金则无此限制。 二、预付款的特点: 1、预付款的数额没有任何限制; 2、预付款为主合同给付的一部分,当事人关于预付款的约定,具有诺成性,不以实际交付为生效要件; 3、预付款为价款一部之先付,在性质上仍属清偿; 4、预付款无双向或单向担保的效力,当事人不履行合同而致合同解除时,预付款应当返还。
要明确每年这两次付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比如每年1月30日前支付年租金的50%,每年6月30日前支付年租金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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