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3.无照经营...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3.无照经营、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经纪人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经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开展经纪活动;(二)超越经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经纪活动;(三)对委托人隐瞒与委托人有关的重要事项;(四)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五)违反约定或者违反委托人有关保守的要求,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六)利用虚假信息,诱人签订合同,骗取中介费;(七)采取欺诈、胁迫、贿赂、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当事人利益;(八)通过诋毁其他经纪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九)对经纪的商品或者服务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十)参与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十一)禁止的其他行为。
如果你们双方就纠纷问题分歧不大,那么可以进一步协商,寻求一个折中处理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对方的主管单位投诉。比如中介的上一级主管单位是建委,商家的主管单位是工商局或者消费者协会等等。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正式的律师函。律师函可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积极主动承担责任,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强制性,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1.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 2.从事成套独用居住房屋使用权买卖经纪活动。 3.无照经营、超越经营范围和非法异地经营。 4.房地产执业经纪人出租、出借经纪执业证书。 5.房地产经纪组织滥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利用格式合同对相对人作出不合理、不公正的规定。 6.房地产经纪组织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 7.各类房地产广告信息、内容中未标注忠告语,以及未经登记发布房地产印刷品广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4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