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上海市的规定,2017年上海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有:一、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你可以获得如下赔偿:一、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医疗费用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七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按上述规定计发的标准低于201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伤残等级的月份数之积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足。 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伤残的,标准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伤残的标准为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不足5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不足4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不足3年的,按照全额的40%支付不足2年的,按照全额的20%支付不足1年的,按照全额的10%支付,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除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依据2013年1月1日实施的《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9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为:除了医疗费和停工留薪期外, 1、鉴定结果出来时可以去工伤基金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但不低于3896*8个月); 2、离职时可以去工伤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451*6个月; 3、离职时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451*6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0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