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存在下列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适用推定: 1、当事人逃逸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一方有...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六十条之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责任推定,是指在预先设定的某种情况下,当事人应负某种责任,而不论其是否该负某种责任。它是在特殊情况下认定事故责任的特殊方法,公安交通部门只有在根据现场情况无法认定责任的前提下,才能运用责任推定。责任推定有下列几种情况: 1、当事人逃逸致使现场被破坏、证据灭式,无法查证事故事实或者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负全部责任。 3、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若各方处同等程度,则负同等责任;各方处不同等程度,则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4、交通事故当事人未标明位置而移动事故现场的车辆或者物品,致使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均有上述行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如果双方均为驾驶机动车的,各负同等责任;一方驾驶机动车,另一方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驾驶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驾驶非机动车或者步行的一方负次要责任。
1、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2、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均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若各方处同等程度,则负同等责任;各方处不同等程度,则推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存在下列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适用推定: 1、当事人逃逸的; 2、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 3、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也可以推定其负全部责任。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7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638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