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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当地局的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
可以向学校领导反映,对造成的人身伤害可以要求学校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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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根据您的情况,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其进行处理。如果情况严重的话,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老师的法律责任。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二、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已满十六周岁)。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应当负刑事责任)
学生若有打老师的行为,情节不严重的,处以拘留以及罚款的治安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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