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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 被刑事拘留进看守所,费用依法由同级财政保障,是不用向看守所交钱的。可以向犯罪嫌疑人送一些日用品。有的看守所,设有小卖部,因此,也可...
不需要。 被刑事拘留进看守所,费用依法由同级财政保障,是不用向看守所交钱的。可以向犯罪嫌疑人送一些日用品。有的看守所,设有小卖部,因此,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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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被刑事拘留进拘留中心,费用由同级财政保障,不需要向拘留中心支付。你可以给嫌疑人送一些日常必需品。有些拘留中心,有食堂,所以,你也可以送一些钱,让嫌疑人在拘留中心购买一些日常必需品。《拘留中心条例》第二条拘留中心是拘留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的机关。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也可以由拘留中心监督。
看守所吃饭不用钱。日常的饮食是看守所提供,由同级财政部门支持的,家属可以每月给送钱,由看守所人员代为保管,适当的改善伙食。 人犯给养费主要包括伙食、炊餐具、被服、卫生医疗、日用品、取暖、降温、押解、学习以及其他必需开支的项目的费用。
在拘留所吃饭不需要钱。日常饮食由拘留所提供,由同级财政部门支持,家属每月送钱,由拘留所人员保管,可适当改善饮食。《中华人民共和国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人犯养育费主要包括饮食、烹饪餐具、服装、卫生医疗、日用品、暖气、冷却、押解、学习等必要项目费用。人犯给予抚养费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和财政厅、局根据物价等情况协商。第二十八条拘留所的人必须支付抚养费和修理费,全部转入拘留所账户,由拘留所直接管理,严禁拘留,挪用。使用经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范围、标准支出、严格审查手续。除人犯伙食费以外,一次使用经费二百元以内的,由看守所所长批准;超过二百元的,由主管局,处长批准。看守所的行政和业务经费,按正常渠道列支。第三十七条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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