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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转让说明书、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具体的内容与格式、编制规则及披露要...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转让说明书、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情况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具体的内容与格式、编制规则及披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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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公开转让说明书、定向转让说明书、定向发行说明书、发行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另行制定了具体的内容和格式、编制规则和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般是指上市公司向公众披露自己的信息,让群众掌握公司的具体信息,根据需要进行投资。我国规定,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依法披露信息,并将公告稿及相关备查文件报送证券交易所登记,并在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不得以新闻发布或回答记者提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应履行的报告和公告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的形式代替应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上市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任何对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都应当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度报告应记录以下内容:(1)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3)公司股票、债券的发行和变动,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股东总数、公司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4)持股5%上述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六)董事会报告;(七)管理层的讨论和分析;(八)报告期内的重大事件及其对公司的影响;(九)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经证券交易所登记后,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发布。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应当披露的信息,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披露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以新闻发布或者答记者问等任何形式代替其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上市公司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应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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