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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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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这里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非法占有和贪污行为:r一是客观行为不同。非法占有是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等;贪污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r二是侵犯的对象不同。非法占有侵犯的对象为公私财物,而贪污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产。r三是对财物是否享有经管权。非法占有的违纪人对其侵占的公私财物不享有主管、管理或经手的权力,而贪污的违纪人对其侵占的公共财产享有主管、管理或经手等方面权力。r贪污与侵占就主体和侵害的对象不同,前者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委托从事公务等人员,后者是非上属人员;侵害的对象前者是公共财务,后者集体公司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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