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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起诉离婚单方满足法定条件的能离,且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或者一方有重婚、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
1、男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女方不去的,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可以判。 2、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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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离婚的方式有两种选择,第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带上双方的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小孩出生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里所谓的“特殊情况”指的是:1、由于当事人的身体条件所限,比如因病住院治疗,年老体弱,行动困难等;2、因工作关系不能离开,或者远在异地,出庭确有困难。在这些情况下不出庭的当事人必须向法院提交离或不离,以及有关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的书面意见。另外,原被告不出庭的后果如下:1、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2、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3、离婚诉讼中,被告可以不到庭参加诉讼民诉法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一种是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另一种是去法院诉讼离婚,其中去民政局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已经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好聚好散和平分手。而去法院诉讼离婚则适用于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有争议的情况。那么这样看来一方不同意离婚,就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妻子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妻子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共同债务,妻子需要分担。 5,有可能协商的话,最好协议离婚,省时省力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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