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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可以是房子、车子的登记证书;收集公司的工资条或者发放工资的流水记录或者生意的经营收益;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在特定时...
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的方法有:调查银行存款,查询房产信息,查询保险信息,查询工资报酬,调查股票交易以及资金账户信息。比如复印或抄录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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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在离婚诉讼期间或离婚诉讼前,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2、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五、关于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问题。修正案草案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但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重婚的以外,按照共同财产分割;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有的常委委员和部门提出,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怎样分割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首先宜由当事人协议,同时,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问题,应当着重保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将该规定修改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3、不动产权属认定在不涉及婚姻家庭以外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夫妻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按照双方达成的婚内财产分割协议履行。优先保护事实物权人,不宜以产权登记作为确认不动产权属的唯一依据。4、原配可向小三追回财产依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一方婚内为第三者赠送大额财物,是否可以要求第三者返还。从司法实践来看,答案是需要看原告是谁。如果是赠与人要求撤销其对第三者的赠与,若无法定的撤销事由,法院一般不予支持,这是基于合同法的规定,保护合同相对方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是赠与人配偶作为原告起诉,主张赠与人非经其同意擅自赠与第三人大额财物,侵犯了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置权,该赠与行为应属无效,法院一般会判决第三者返还受赠财物。在此类案件中,法院选择保护无过错配偶一方的财产权益,于情于理于法均合理。综上,现实中确实有的夫妻在离婚之后就毫不顾忌当初的情分,为了财产而做出其侵害对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就比如说在离婚清算财产之前就偷偷将财产藏起来,最终导致双方拿到的财产是不均等的,受害一方发现后是可以多分这些追回的财产的。
一、银行存款调查在调取对方的银行存款时,应调查两个方面,即存款余额和一定期限内的存取款明细。收集方式如下:(1)对方留在家中的存折和银行卡,可以复印或复制这些材料;(2)对方留在家中的银行卡消费凭证;(3)对方银行存取款凭证;(4)对方记录在笔记本上的备忘银行账户。2、股票交易和资本账户信息调查对于股票交易信息的查询,如果能提供具体的证券开户公司,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直接到证券公司获取对方的开户信息。三、房地产信息查询一般可以凭律师调查介绍信根据对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物业公司查询。物业公司经常合作。查询具体位置后,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房屋产权登记情况。四、保险信息查询对方根据保险费收据、保险合同、保单凭证、保险公司家访信息等了解对方的保险信息。一般而言,到具体的保险公司,可根据当事人的具体身份信息查询投保情况。5、离婚财产分割中,一方的工资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依据。主要原因是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以现有财产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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