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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当地的社保局投诉。投诉有一定的效果,但是不产生强制执行力。如果投诉无效,你只能走司法程序,即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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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如果工伤认定部门工作人员故意刁难、推诿,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如果劳动部门已经作出不予受理通知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可以持这些文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向上一级人社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法制社会的发展下,法律给予公民应有的权利和职责,在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就有明显的体现。其中就关于劳动者在工伤处理相关认定单位如没有按照事情进行认定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但是一般情况此种诉讼请求并不能取得强制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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