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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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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的变更为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商标局会进行核查后通知申请人;商标的转让为转让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协议后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商标局会统一进行核准后通知。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我们买卖各种商品,在这些商品上总是会有商标,我们买卖这些东西,是行使使用权,那么当商家需要转让商标使用权的时候,会得到一笔钱财,这笔钱财是什么收入呢也就是转让商标使用权属于收入吗下面由来为您解答!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属于收入。不属于利得转让无形资产使用权分录: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其他业务收入利得与收入的区别利得:企业非日常活动形成的,与投资者投入资本无关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流入。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他人使用本企业资产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区别点:一、概念范围不同收入与利得的区别广义的收入含有利得,但是利得和狭义的收入是不一样的,收入是日常活动产生的,而利得是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收入如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利得则如出售固定资产等非日常活动产生的,收入记入利润,而利得则分为两部分,一部分通过营业外收入计入利润,而另外一部分则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二、利得通常从偶发的经济业务中取得,属于那种不经过经营过程就能取得或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三、会计处理方式不同。在会计中,区别收入与利得是一个列示和编制报表的问题,收入和费用通常以毛额列示,利得与损失通常以净额列示,即利得要扣除有关的支出,损失要扣除有关的收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二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转让商标使用权,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符合收入定义。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所以,转让商标使用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都规定:企业出售某项无形资产,表明企业放弃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应将所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营业外收支),与固定资产处置性质相同,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将所拥有的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让渡给他人,并收取租金,属于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在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相关的收入及成本,并通过其他业务收支科目进行核算。也就是说只有无形资产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产生的净收支才属于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通过上述的介绍,大家知道了转让商标使用权属于收入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了吧,是需要分你转让的商标使用权的范围是什么来决定的,如果是转无形的财产那么属于收入,因此当大家转让商标使用权的时候,就可以参照的这个文章来进行判断和使用。
抢注商标是无法转让的,转让方在明知自己的商标是有可能被商标局认定为抢注会撤销商标权的情形下,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而故意把抢注的商标转让出去的行为有可能构成合同违约侵权,受让方可以要求转让方承担造成的所有损失,这样的商标转让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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