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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并且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
第一、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异议。协议事关当事人对诉权的处理,其效力牵涉到当事人的重大利益,故对仲裁协议的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提出。第二、须由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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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如果不明确同意进行仲裁,则仲裁机构无相应管辖权。此复!这就是未签订仲裁协议裁定书的详细情况。
如果有答辩且答辩中未对仲裁的管辖问题提出异议,则说明对方也接受仲裁。去查一查仲裁法就清楚了。 比如:1:《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未在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期间内提出异议的除外。 《仲裁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关于未签订仲裁协议裁定书的内容如上。
合同的仲裁条款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意思表示; 2、请求仲裁的事项; 3、当事人协商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4、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 (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项; (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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