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男方要求女方赔偿可以吗?

2022-07-25
婚姻法第46条规定,包括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因侵害行为有差别,其所造成的损害亦有所不同: 1、在重婚情形下。 2、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形下。 3、在家庭暴力情形下。 4、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形下。 5、遗弃。遗弃是同居义务或扶养义务之不履行;有认为遗弃是指不履行同居义务或家庭生活费用负担义务。婚姻的本质在于双方共同生活,互相给予对方身体上、物质上、精神上之关爱,凡消极的不履行婚姻基本义务者,皆构成遗弃。比如,一方重病,他方置之不理;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同居;无正当理由外出不归,等等。遗弃可能会造成对方身体上、精神上之损害,受害配偶得请求损害赔偿。因此,你若果所谓发现上述损害情形中诸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情况,那么你妻子外出几年未归,也没有人任何联系,应当视为遗弃。这条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