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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 1、只要当事人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第2条的规定之一的;就可以参照本条例第8条、9条的规定; 2、向居住地的辖区派...
本地户口不能申请居住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促进新型城镇化的健康发展,促进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常住人口的全面覆盖,公民离开常住户口,居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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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户口在外地是否可以在本地退休的问题,只要你在本市缴纳的社会劳动保险(社保),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社保缴费年限也达到社保规定要求,你就可以在本市办理退休手续,享受本市养老金待遇,与你的户口不在本市没有关系。 但你要在本市退休,还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在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给你出具不在户口所在地享受养老保障证明。
不可以:居住证只有在当事人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居住和停留的时候,才需要办理,在户籍地,不需要办理居住证(身份证上的地址,只是参考作用,户籍以最新的户口本上登记的为准)。《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第三条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离婚手续只能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但是双方户口都不在的地方一般是不可以办理的。新颁布的并于2007年4月1日生效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申请破产的案件,执行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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