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前妻诉请变更获支持

2022-10-26
一名12岁的女孩不满父亲再婚后对其漠不关心,心中极为委屈并向生母哭诉,其亲生母亲得知情况后将前夫告上法庭,要求将女儿变更为由自己抚养。近日,乐昌法院审理了该起抚养权纠纷案,并依法支持了原告的诉求。据悉,原告刘女士与被告A于2001年年底结婚,2004年4月生一女孩B,2008年11月双方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双方协议约定女儿B由被告A抚养。双方离婚后,父亲对女儿还算照顾有加,而母亲刘女士也时常会探视关心女儿。但A自2012年再婚后逐渐将注意力放到了新任妻子身上,而忽视了对女儿的照顾和教育,有时甚至无故对女儿进行责骂,致使父女矛盾逐渐恶化。女儿委屈难过之下只得跑去刘女士那诉苦,并请求母亲带她一起生活。后来刘女士多次找A协商变更小孩抚养权的问题,但A均以当时有离婚协议为由予以拒绝。刘女士气愤之余,以被告未对女儿尽到抚养照顾义务,且女儿也要求跟随其共同生活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将女儿B变更为由其抚养。庭审时,其女儿当庭表达了要求跟随亲生母亲共同生活的强烈愿望。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