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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协调发展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下列情形不得挖掘城市道路:(一)建设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二)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三年内;(三)在当年十月二十日至次年四月二十日城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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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或者单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市或者县(市)管理机构投诉,接受投诉的机构应当及时受理,认真查处。
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并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集中行使城市管理权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实施本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规划、建设、房产、国土资源、、工商、卫生、公安、交通、水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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