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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等级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而不是一般...
交通事故残疾鉴定的注意事项包括: 1、残疾等级鉴定需委托有资质的专门机构; 2、鉴定时应携带医院诊断证明; 3、鉴定机构需要时,应从治疗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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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人应积极配合鉴定人员,主动提供相关伤害信息、物证和检验材料,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2、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或提供伪证。提供伪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将追究刑事责任。当事人不得不得擅自更改法医鉴定的内容,否则鉴定无效。4、对法医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者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鉴定。5、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6、时间应该是出院3-六个月内及时进行鉴定。每个人都有个人差异。如果不及时鉴定,鉴定结果会有一些差异,对自己的权益造成损害。同时,应保留相关票据,以计算相关赔偿。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机如何选择关于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时机,目前各地法院的做法不一,有的规定是自受到伤害之日起6个月,也有的是3个月,也有的规定1年,有的甚至更长。鉴于人身伤害的起诉时效为1年,并且起算点为: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这样,就导致一些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如果在1年后经鉴定没有伤残的,可能权利出现睡眠之争,与超过诉讼时效的可能。实践操作过程中,应当以治疗终结为准。1、关于伤残鉴定时机。《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该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2、关于治疗终结。上面所说应以治疗终结作为伤残鉴定时机,那么什么是治疗终结?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是医学概念,属于医学范畴,应当由医学专业人士出具意见,任何非专业人士不能仅从简单的生活眼光对之作出不科学的理解,否则,是对科学的无知,或者是对公平正义的有意亵渎。伤残鉴定在把握鉴定时限上,要以医学上公认的鉴定时限为依据,医学行业的专家意见:临床伤情稳定是治疗终结的普遍原则。并不是某些人提出的待内固定取出之时即为治疗终结,内固定取出仅仅属于后期治疗,治疗终结时间要视骨痂生长情况而定,应以医学眼光看待。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内容1、损伤程度鉴定即轻伤、重伤、轻微伤鉴定或称伤情鉴定。2、伤残程度鉴定包括i级伤残至x级伤残(工伤事故称为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程度由重到轻)。3、因果关系鉴定指损伤与疾病的关系鉴定。4、医疗纠纷医疗行为中是否存在过错,若有,与患者死亡或残疾之间的关系。5、保险理赔鉴定是否意外伤残、重大疾病、全残、失能达到保险理赔规定。6、影像学资料的同一认定所提供x光片、ct等资料是否为同一人。7、损伤后误工时间的审查损伤后休息时间长短的合理性判断。8、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致残后对护理及医疗的依赖情况判断。9、致伤物推断或损伤机理分析从损伤形态推测致伤物或分析损伤形成机理。
伤残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够直观评测的,所以伤残鉴定必须要注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鉴定单位的选择,二是鉴定时机的把握。因为能评上级别和评不上级别,评上1级和评上10级,赔偿项目的金额差距是很大的,会有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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