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受到骚扰和威胁时,应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一)骚扰和威胁可能构成治安违法行为。依法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
搜集证据,如果对方侵权,您立即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如果你欠了a的钱,你打张欠条给a,a又拿着这张欠条抵帐给了b,b又要你重新写了一张给b,把原来那张欠条还给了你,你重新写的这张欠条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欠条有不有法律效力,看这几个方面,一,欠款事由是否合法,二,欠款金额是否真实,三,欠款人是否签名落款了。只要事由合法,欠款真实,签名落款了,欠条就具有法律效力。你说的逼迫你写欠条是什么意思?你没欠别人钱,逼迫你写欠条,你应当立即报警,警察调查属实,欠条无效。你为什么又要写一次欠条?你是从精神病院逃跑出来的吗?如果你欠了人家钱,写欠条,那就不叫逼迫,那是应当要写,要逼才写,我看你有点像老赖。
骚扰行为违法,可以选择报警。根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或者。”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因此,要判断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诽谤是否属于告诉才处理,需要判断其是否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根据我国2013年9月10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三条明确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二)引发公共秩序混乱的;(三)引发民族、宗教冲突的;(四)诽谤多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五)损害国家形象,严重危害国家利益的;(六)造成恶劣国际影响的;(七)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86人已浏览
726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4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