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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不去看孩子,但是有抚养孩子的义务,需要每月支付抚养费,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离婚后父母一定要探望孩子。但是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应该定期去...
离婚后不让女方探视孩子,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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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男方拒不执行,剥夺女方对孩子的探望权,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虽然法院不能强制孩子见女方,但可以对男方实施强制措施,比如,司法拘留等。如果法院执行人员渎职不作为,可以向上级部门投诉。 2、离婚之后,大家还是要正确的看待两个人的关系,可以和平相处。因为中间还有一个孩子,离婚了本来对孩子的影响就很大,如果男方不让女方探视小孩,这就是二次的伤害,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一方不让探望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目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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