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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25条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68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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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明确了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和撤销是公司解散的一种原因。在程序上,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和撤销后,应当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组织清算,清算结束后,办理注销登记。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否则就是非法经营。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最明显的法律后果就是丧失或暂时丧失了法律上的人格。依民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公
吊销营业执照是一种行使法律处罚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制裁性,是指收回和注销营业执照,即吊销营业执照是指有管辖权的部门停止原允许企业停止活动,收回营业执照执行过程,一般是强制性的。原因基本上是由于对象违反或违反了发布文本时的协议。撤销营业执照是行政许可的法律收回行为,具有剥夺性、不可逆转和补救性,是组织取消资格、资格,即自然人、法人持有营业执照资格过期或不再满足资格、资格要求,由资格管理人采取的取消行为。
营业执照被吊销是行政行为,吊销营业执照剥夺了企业对外经营行为,企业仍有财产权利,需要处理债权债务,注销是让企业彻底消灭的程序,股东有责任将开设公司清算,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如怠于履行责任,可能诱发赔偿,对原经营者未来经营会有信用危机和任职限制,建议善始善终,妥善处理债权债务,清算完成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规范运作,以免留下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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