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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
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法律规定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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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药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我国《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一)申请人应当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立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准备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拟设立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简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聘书;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3、拟设立营业场所、仓储设施和设备。(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处理:1。申请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二、申请材料存在可当场纠正的错误,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纠正。3、申请材料不规范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当场或者5日内发给申请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通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受理。4、申请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发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中注明的日期为受理日期。(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备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同意筹备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四)申请人完成筹备工作后,向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3、营业场所、仓库布置图和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4、依法取得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聘书;5、拟建企业质量管理文件、主要设施和设备目录。(五)受理申请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组织验收,决定是否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具体需要的证件要根据店的具体经营项目来确定。一般开店都要办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例如饭店还需要公共安全营业许可证、消防安全许可证,卫生安全许可证等。
一、营业执照呢,有正本和副本两种形式,两者都有法律效益,目前为适应“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要求,目前新版营业已经开始广泛应用,为积极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工商总局还在河北、、、、、、、和九省市开展了电子营业执照试点,未来办理营业执照会越来越方便。二、税务登记证1.个体商户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同样需要提交以下资料。2.《税务登记表(适用个体经营)》应提供两份。3.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4.个人业主、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卫生许可证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2.营业场所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3.卫生管理制度。4.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复印件。5.具有法定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或评价合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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