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征地过程包括:(1)建设用地预审。(2)发布征地通知。(3)进行征地调查。(4)确认征地调查结果。(5)组织征地听证会。(6)征地审批。将相...
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征用土地的程序如下: ①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的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②审查报批。征用土地方案拟订后,由县、市人民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批准权限,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③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用土地依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当地予以公告。 ④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⑤公告征地裣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⑥清理土地和实施征用土地。
房屋征收程序有: 1、由当地征收行政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当地政府,并进行公告和征集意见; 2、将征集意见和修改情况进行公布;然后人民政府进行风险评估,足额专款到位; 3、作出征收决定并公布,公布期间过后未有人提起行政诉讼以及行政复议,则开始征收。
1、征地的流程及土地征收的条件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组织听证;进行地籍调查,登记确认地上附着物;拟定“一书四方案”上报审批,发布公告;进行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落实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交付土地。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263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23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