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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纠纷中,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

2022-10-20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本站股权继承纠纷律师专业答复意见:可以。继承行为不是民事法律行为,而是事实行为,只要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发生,就产生继承问题,与继承人的行为能力无关。根据我国《公司法》,并未对股东的积极资格做出规定,即并未要求股东必须具备何种条件才能成为股东,包括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司法第76条规定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身份,因此,取得股东身份之人,可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股东身份之后,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成为股东,其股权之行使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股权的内容包括股东共益权的享有和行使,股东共益权的行使多以股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前提,继承人虽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在取得股东身份后,完全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行使共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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