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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染病并不能判定为工伤,如果经判定为职业病的话才能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
1.属于违法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2.18周岁以上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是招用童工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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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定为工伤,需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条件,否则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你在上班途中与横穿马路的行人相撞,摔倒在地,当场昏迷,不属于上述条款规定的情形,因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这与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由于你是无证驾驶,又没戴头盔,所以占主要责任.对方横穿马路,也有过错,占次要责任”无关。 太仓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如果是无证驾驶那是不算工伤的”答复是错误的。劳动者只有出现第十六条中规定的“职工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醉酒导致伤亡、自残或者自杀的”情形时,才不得认定为工伤。而你无证驾驶,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况,且工伤保险实行的是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劳动者是否有过错。也就是说,劳动者不论是否有过错,只要发生工伤,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就应给予全额保险待遇。 但由于你的受伤不属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情况,所以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不能认定为工伤,公司就没有责任承担,你的治疗费用及一个月休假等,可以按照非因工负伤处理。
应该认定工伤,只是需要先认定劳动关系。 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如果是工作原因造成的职业病,就算工伤。否则不算的。职业病可以去职业病防治中心申请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到24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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