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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孩子的姓名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报户口了之后,一般来说未经男方同意,你无法单方面决定给孩子改姓,即便通过某些渠道改了,他也可以要...
1、不可以,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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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方依法支付。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因此,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任何父母任何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反对的行为。离婚后,一方子女的,另一方应当支付必要的生活费、费的一部或全部,给付数额及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费的给付协议及判决,不得妨碍子女在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男方依法支付。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因此,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任何父母任何一方不履行抚养教育义务的,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反对的行为。离婚后,一方子女的,另一方应当支付必要的生活费、费的一部或全部,给付数额及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费的给付协议及判决,不得妨碍子女在必要的时候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数额的合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六条离婚与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原则上是没有经过对方同意,不能改孩子的姓名的。与是否支付抚养费无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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