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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驳回不得强制执行。法院裁定驳回的说明法院不支持这个申诉,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第236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应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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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有执行依据和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查封被执行人及其扶养家属生活所需的住房,但不得拍卖、出售或者还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为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为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在执行实践中,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是人民法院经常使用的一种执行措施。扣留和提取是紧密相联的两个执行措施,扣留是临时性措施,是将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暂扣下,仍留在原来的单位,不准其动用和转移,促使其在限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如超过期限仍不履行的,即可提取该项收入交付申请执行人。
强制执行申请被驳回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在执行案件中,如果案外人发现自己的财产被他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损害他的利益了,他有二种救济方法:一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二是当执行异议不被支持或没有全部获得支持的,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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