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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实施之日至本细则实施之日期间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手续的人员,其待遇按本细则重新计算。重新计算的待遇高于原待遇的,按新待遇发放并补发...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共济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金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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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成本中列支。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税前提取。
退休前离开本市的员工,关系按以下办法处理:(一)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的,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终结在本市养老保险关系;(二)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终结在本市养老保险关系;(三)养老保险关系继续保留在本市的,本人重新返回本市就业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其实际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积累额可以累积计算;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时不满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的缴费年限的,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并按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领取一次性生活费,终结在本市养老保险关系。
申请领取病残津贴的人员应当提交本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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