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社保补缴滞纳金是指用人单位必须如期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保险,如果未按期缴纳的,可以补交,但是需要缴纳滞纳金,这个滞纳金便是社保补缴滞纳金。 用人...
补缴滞纳金是指用人单位必须如期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保险,如果未按期缴纳的,可以补交,但是需要缴纳滞纳金,这个滞纳金便是社保补缴滞纳金。依据《中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查询,在参保地社保处才可以的.你不必担心,除登陆当地社保网查询(有时功能并非完善和稳定)外,你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一)当地社保局 (二)拨打社保局服务电话12333(市话收费) 切记:查询需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号。建议你到当地社保局申请查询,可以得到满意的结果。
关于单位社保补缴期限,用人单位给员工补交社保没有法定期限。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说明用人单位有为企业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义务,但是我们知道现实中很多单位都怠于履行这个职责。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是有诉讼时效的,那么在劳动争议中关于社会保险费的问题的诉讼时效是怎样规定的呢?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1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13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第26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员工主张用人单位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是具有强制性的,不应受到时效的限制。主张这项权利不仅是劳动者的“私权”,同样也是国家的“公权”。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不主张此项权利,国家有关部门也应当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履行缴费义务。正因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涉及到了国家利益,已不单单是员工和用人单位双方之间的事了,所以对此是不能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的,对于此类问题,司法实践中所掌握的标准也是一追到底,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开始补缴。
所以有时社会保障付款日期可能会开始一个月后。还有在劳动合同期限的试用期,给你一个一般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法的,所谓的重新承诺一年的,无论保险或保险停放月份保险接下来的变化一个月,在此期间,一个月或下一个月的保险,社会保障通常是从就业有关参议院的日期。由于社会保障仅仅是一个月前的20日被受理业务(如果以后在本月20日将无法工作,显然是不合法的,再加上单位,但考虑到实际情况,然而,自然而然地帮助你汇报,同时缴纳社会保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9人已浏览
396人已浏览
1,530人已浏览
1,2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