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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按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在工作交接完时支付。如双方协商一致,也可按发工资时间或约定的时间支付。...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在工作办理交接时就应当发放。《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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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24条。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但必须按照《劳动法》2 5、26条、27条。 3、劳动者解除合同,《劳动法》3 1、32条。 《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根据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制定的《违反和解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办法为: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制度额外经济补偿金。 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在工作办理交接时就应当发放。《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或赔偿金,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并且结清全部工资。如果未及时支付,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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