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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对人民法院没有约束力约束力或者拘束力,是指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限制和约束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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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律师代理案件,那么就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根据《律师法》第三条规定,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第四条司法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于年12月16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1月18日起施行。(年1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检察委员会第六十九次会议通过,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届检察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年1月18日发布,根据1999年9月21日高检发研字[1999]9号文件“关于修改《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五条和第四百零七条的通知”修改。
此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预约合同的效力也未规定违反预约的法律责任,《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确认了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该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文件在过去由于效力不明确,人们认为其约束力不足而签订较为随意,是否履行也比较随意。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生效后,这些文件均被明确定性为预约合同,违反这些文件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今后签订此类文件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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