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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的,司法人员因徇私、徇情动机造成错押、错捕当事人的,一般不构成本罪,但应当根据不同情节区别对待。《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
1、因公徇私枉法不构成犯罪,司法工作人员如果不是出于徇私、徇情动机,造成错押、错捕当事人的,一般不构成犯罪。 2、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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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大部分的犯罪都是以作为形式出现的,但也存在不作为形式的刑事违法行为。那么不作为是否构成徇私枉法罪呢? 就徇私枉法罪而言,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以及在刑事审判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只能由作为构成,但是,在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行为中,却可以由不作为构成。 构成不作为的徇私枉法罪,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不履行法定作为义务是徇私枉法罪不作为犯的本质特征。刑法理论中,构成不作为必须是以特定义务的存在为基础,它反映了不作为犯罪的基本犯罪事实和构成要素,是决定不作为犯罪能否成立的主要依据。徇私枉法罪中,作为掌握国家司法权的工作人员,担负着代表国家实现司法公正的神圣职责,公正司法是基于其职务要求而产生的特定义务。如果不存在这种特定义务,也就不存在不作为犯罪。 第二,发生危害结果是徇私枉法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在不作为犯罪中,并不是违反作为义务即构成犯罪,就要受到刑法的否定评价,而是只有发生了与作为犯罪同样的危害结果时,刑法才将其作为评价的对象,才会对其进行处罚。同样的道理,徇私枉法罪的不作为犯罪也是以产生一定的危害结果作为成立的必要前提。如在上述案件中,承办案件的民警王某虽然故意不履行自己的职责,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未采取,但是,如果杨某仍然在公安机关的监控范围内,就难以认定其逃脱了法律追究。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中对徇私枉法罪的不作为犯作了合理的解释,即“在立案后,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反法律的手段,应当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以发生危害结果作为徇私枉法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是符合刑法谦抑性原则的基本要求的。 以上就是不作为是否构成徇私枉法罪的全部内容,阅读。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该罪。刑法规定,犯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文名 徇私枉法罪 外文名 Thecrimeoffavoritism 解释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 学科 法律学 犯罪主体 司法工作人员 概念 徇私枉法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
判决构成行政违法判决罪的要素: 1、主要要素: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仅限于司法人员。 2、主观要素:本罪必须是故意的。 3、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求:故意违反事实和法律,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作出严重情节。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第四款规定,故意违反事实、法律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种行为,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的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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