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开展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虽没有永久性建筑,但临时用地造成土地损毁的,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地方有关部门或民营企业作为生产建...
1、在建设度假村时,需要对征收的房屋或土地进行补偿。房屋征收和土地征收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因此补偿方式和标准也有所不同。 2、针对集体土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当地政府对面临拆迁的企业所承租的商铺进行赔偿时,需要考虑到法律法规以及政府调控政策的约束和影响。综合来看,一般性的赔偿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财产补偿,这包括对商铺的房屋、土地以及其它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评估,评估依据需要考虑房屋的修建面积、使用寿命、地理位置等因素;其次是无形财产损失补偿,这类损失包括商铺的商业信誉、客户资源、品牌形象等无形财富的流失,对于这一部分的赔偿,需要根据商铺的运营实况、业界发展前景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评判;第三部分是搬迁所需承担的各项成本,包括商铺迁移过程中的装修费、迁移设备购置费用以及物流运送成本等,同时也应该考虑因迁移导致的营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损失;最后,还应计入在维权过程中所必须支付的各项费用,尤其是涉及通过行政诉讼或仲裁方式来维护商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该类费用应由负责拆迁的一方承担。 除上述几大抵偿项目之外,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可能存在其他形式的赔偿,例如拆迁补助金、特定安置费用、失业保障金等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需依照当地政府或相关权威机构所制定的实际情况为标准进行统一计算和发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等。
厂房拆迁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根据工厂的规模大小,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涉及几个方面: 第一,厂房土地的补偿,厂房使用的国有土地且拥有使用权的,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获得土地的补偿; 第二,工厂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结构类型评估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 第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工厂的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工厂停产损失的补偿; 第四,工厂员工的安置补偿,因为拆迁产生的工厂员工停工或解除劳动关系所产生的员工经济补偿及安置费用,应当获得补偿; 第五,工厂设备及物料损失和搬迁的补偿,针对设备折旧或者搬迁时产生的费用,以及其他物料搬迁的费用,都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六,搬迁奖励金,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提前搬迁或积极配合搬迁的奖励金。工厂拆迁通常涉及的土地、建筑物,设施设备和人员安置的内容比较多,情况也比较复杂,一定需要专业人士介入进行综合资产评估和法律指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人已浏览
46人已浏览
36人已浏览
8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