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前继承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约定的除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条规...
婚前继承婚后取得的属于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婚前便已取得了财产权利,如继承已经开始,但该项财产在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不应列入共同财产。但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财产不做婚前公证,那么该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一方去世,TA的遗产是该财产的50%,然后TA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 2、如果财产做了婚前公证,那么该财产为个人财产,一方去世,TA的遗产时该财产的全部,然后TA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配; 3、也就是说,财产是否婚前公证不影响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的顺序,只是影响遗产的多少!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般地,再婚后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再婚前个人所得的财产由个人所有。因此,在法定继承原则下,再婚后婚前财产可以由各自的继承人继承。但是,再婚后的配偶也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1人已浏览
289人已浏览
91人已浏览
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