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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实刑之后怀孕的一般不会再改判缓刑。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能否判处缓刑,取决于是否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同时符合下列五个条件的孕妇应当判处缓刑: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犯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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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判缓刑,一般都是当庭释放的。如果是从看守所直接到法院的,那可能还要回看守所办理释放手续,这与是否上诉没有任何关系。也就是说,您无论是否上诉,都可以回家了。 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即使对犯罪人已先行羁押,羁押的期间也不计算在缓刑考验期限的时间之内,更不能将先行羁押的期间折抵缓刑考验的时间。
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缓刑期考验期间发现漏罪是否可以再判缓刑。但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这种情况,法官会认为犯罪人拒不认罪,没有认罪悔罪表现,是不适宜再宣告缓刑的。
1、首先您要了解缓刑及国家赔偿的定义及性质。 2、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3、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根据199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一般包括行政赔偿、刑事赔偿和司法赔偿。3、据您表述,对方虽然判决的是缓刑,但缓刑也属于刑罚的一种,只是不收监执行而已,不符合国家赔偿的条件。 4、因此不能请求获得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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